同样是明星,做微商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来源 | 猎云网
明星+微商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呢?胖丫与张庭用事实证明,获刑与上市皆有可能!套用范伟在小品《卖拐》中的台词:我就纳闷了,同样是做微商的两个明星,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胖丫售假药,获刑三年
猎云网近日获悉,本山传媒有限公司的两名艺人赵丹(艺名胖丫)、郭静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北京市东城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现羁押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公开资料显示,赵丹,艺名胖丫,1986年8月9日出生,辽宁省开原市人,二人转演员。早年经历显示,赵丹1992年学二人转,原师傅是铁岭的二人转老艺人刘美丽,后为赵本山第22个徒弟。
张庭成“教母”,9月上市
日前,有报道称女明星张庭及其夫林瑞阳旗下微商企业——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尔威)正在筹备在台湾上市。据接近达尔威的人士透露,目前其已聘请德勤入驻,计划上市时间是今年9月。
资料显示,达尔威是张庭夫妇创立的直销护肤品牌“TST庭秘密”的母公司。自2013年起,这家公司以“活酵母”概念为主,销售面膜、乳霜等保养品,以令人咋舌的速度迅速崛起。
今年年初,达尔威登上了上海青浦区2018年纳税第一大户,年纳税高达21亿,远远超过了陶碧华的老干妈。更为吃惊的是,据说张庭、林瑞阳夫妇目前已经身价328亿,每个月给员工发工资就得2.8亿元,旗下的代理商有人声称月赚13万。
多年淡出娱乐圈的张庭,曾经是赵薇、范冰冰等众多当红明星们的前辈,凭借《穿越时空的爱恋》、《绝色双娇》、《武媚娘传奇》等一系列影视剧红遍大江南北,因为嘴角边的酒窝还被称为“第一酒窝美女”。而她的老公林瑞阳也曾是红极一时的琼瑶剧奶油小生。
以下为胖丫案案情经过及说明
4月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则《郭静等生产、销售假药一审刑事判决书》,提到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赵丹(艺名:胖丫)和郭静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于去年3月16日被逮捕,且二人将分别判处三年、一年的有期徒刑,缴纳一定数额的处罚金。
判决书的内容显示,她们所销售的假药实际上为一款“纯中药减肥胶囊”,这款白绿相间的胶囊没有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包装为牛皮纸袋。
2016年初,赵丹为销售胶囊发展郭静和另一名被判刑的人员王某1帮助其从事销售活动,并通过映客直播平台推介两人的微信号。
此后,上述被告人在位于北京东城区的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通过直播、微信等方式向公众宣传该胶囊。此外,郭静和另外两名人员对胶囊进行装瓶、封袋,自制说明书,并通过微信与购买者联系,向全国多省市地区的购买者邮寄发货。其中,赵丹和另外两名人员合计销售120余万元,郭静销售18900元。
东城区食药监管理局认定,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2018年2月7日、8日,赵丹、郭静相继被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赵丹、郭静等人在宣传时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
赵丹在庭审中也供述称:
“2016年我在做直播时很多观众问我怎么瘦下来的,我说是吃了减肥药,他们就问我在哪儿买,我让他们进直播去咨询郭静和王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丹、郭静的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追缴非法所得。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赵丹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对两人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刑法》中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联系创业者
进入个人中心-联络人,即可查看请求结果
您还未认证身份,暂时无法和ta联系!请尽快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创投认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