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道6月24日消息,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客车”),作为一家主要从事客车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近期公布了其与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兰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进展。
铅笔道6月24日消息,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客车”),作为一家主要从事客车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近期公布了其与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兰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进展。
亚星客车在公告中指出,该公司作为原告,与春兰公司之间的诉讼请求金额高达3,381.28万元。目前,该案件已进入一审判决阶段,但判决结果尚未生效,仍处于上诉期内。根据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亚星客车在两起案件中分别获得了不同的判决结果。在案号为(2023)苏1003民初3313号的案件中,法院判决春兰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的四个月内为亚星客车涉案客车更换电池,并承担80元的案件受理费。而在案号为(2023)苏1003民初412号的案件中,春兰公司被判决在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向亚星客车赔偿损失30,944,216.26元,同时驳回了亚星客车的其他诉讼请求。此外,案件诉讼费215,864元中,亚星客车需负担18,314元,春兰公司负担197,550元。
针对业绩的增长或下滑,亚星客车在公告中并未提供具体数据或详细原因,但公司表示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对诉讼影响进行具体会计处理。亚星客车的业务涵盖了客车制造的多个方面,包括新能源客车的研发和生产,这在当前汽车行业向新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竞争优势。然而,诉讼案件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市场表现产生一定影响,公司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潜在风险,保障业务的稳定发展。
联系创业者
进入个人中心-联络人,即可查看请求结果
您还未认证身份,暂时无法和ta联系!请尽快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创投认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