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连续4年造假,平均每年虚增3.95亿收入,平均每年虚增1.3亿利润总额,手段非常类似。
作者 | 铅笔道编辑部
今日,上市公司合众思壮发布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
今年5月18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核心内容为,公司被认定连续四年违法披露信息,比如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决定书的最终判罚内容为:对合众思壮公司罚款600万,对3位高管分别判罚400万、200万、50万,合计1250万元。
据了解,合众思壮成立于1998年,主要产品为北斗高精度业务、北斗移动互联网业务和时空信息业务。
合众思壮的第一项违法事实是: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
大致过程为:由合众思壮子公司虚构一个产品,再让可控制的A公司采购,A公司再卖给可控制的B公司,B公司再将资金转回至合众思壮。期间,合众思壮没有实物交付,没有提供技术,不参与生产。
通过这种方式,合众思壮2017-2019年虚增了6.08亿元收入,虚增了5.48亿成本,虚增利润总额1.08亿。
合众思壮的第二项违法事实是: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
大致手段也是类似:虚构一个业务,与可控制的几个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实际却不提供有附加值的技术,而是作为出资方,以垫资方式提供资金,以可组织的资金规模确定订单量,利润空间是设计好的。
以这种方式,合众思壮在2017-2020年虚增收入9.39亿元,虚构成本5.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27亿元。
合众思壮的第三项违法事实是: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
大致过程与前两项类似:比如2018年,合众思壮与某家公司签订开发项目,合同金额为842万元,但最终的收款实际就来自合众思壮。
通过这类方式,合众思壮在2017年虚增收入和利润总额约3359万元。
合众思壮的第四项违法事实是: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
大致过程为:为了调节利润,未及时将贴现费用入账,而是让供应商先行垫款。
通过这种方式,合众思壮2017年虚减财务费用1238万元,2018年虚减财务费用7471万元,2019年虚减财务费用3040万元。
这四项违法事实,导致合众思壮2017-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约15.8亿元,平均每年虚增收入3.95亿元;4年虚增利润总额5.2亿元,平均每年虚增1.3亿元。
合众思壮近3年的年营收大约16-20亿,利润总额起伏较大。虚增的数字,会在很大程度上掩盖其业务的真实面貌。
比如合众思壮2017年虚增后的利润总额为约-1193万元——其实当年,合众思壮仅“虚构专网通信业务”一项,就虚增了利润总额4492万元,这会很大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判断。
以上违法事实里,合众思壮进行了多项辩解。
比如针对雷达、专网通信业务,合众思壮称由于项目属“军工涉密”,很难发现业务造假;比如针对票据贴现费用,合众思壮表示该费用本身就由供应商承担。
合众思壮还提到了当时的特殊背景,比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2019、2021年发生变更,且公司正遭受美国制裁。
但以上意见均没有被证监会采纳。
一位了解上市财务规范的专业人士向铅笔道透露,仅从几个违法事实看,合众思壮虚构业务的手法比较一致,不太像是偶发事件,更像是人为策划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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